為進一步加大對危險品航空運輸的管理力度,進一步明確危險品航空運輸安全監(jiān)管范圍,近日,民航局依據國際民航組織相關文件,制定并公布了《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(2015版)》,航空運輸中常見的3436種危險品“榜上有名”。該《目錄》自4月1日起施行。
《目錄》依據《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(guī)定》(民航局令216號)以及國際民航組織《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》(2015-2016版)的相關內容編寫,列出了航空運輸中常見的3436種危險品,包括爆炸品、易燃品、氧化性物質、放射性物質、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等。根據航空運輸的不同要求,《目錄》所列危險品分為三類:一是在符合相關規(guī)定的情況下,可以進行航空運輸的危險品,共3153種;二是在正常情況下禁止航空運輸,但滿足相關要求后,航空運輸時不受限制的危險品,共2種;三是在任何情況下均禁止航空運輸的危險品,共281種。
目前,我國民航未發(fā)生過由于危險品導致的航空器事故,但由于不規(guī)范運輸危險品導致的危險品泄露、冒煙、起火等事件屢有發(fā)生。業(yè)內專家解釋,一些危險品違規(guī)運輸行為之所以發(fā)生,是因為旅客和托運人不知道所運輸的物品是受民航法律法規(guī)管控的危險品。此次民航局發(fā)布《目錄》,是對社會公眾的普遍告知。凡是《目錄》中列出的危險品,在攜帶乘機或者作為貨物托運時,都應當滿足民航法規(guī)的相關要求。公布《目錄》有助于社會公眾了解民航危險品范圍,提高公眾遵守危險品航空運輸法律法規(guī)的自覺性,從而促進危險品航空運輸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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